三川智慧(3000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川智慧三川智慧(SZ:300066)2025-08-26 18: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2] 决议相关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3] 监管措施 - 深交所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25]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违规董事或董秘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禁入[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