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3000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2]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7] 会议出席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23] - 连续两次或十二个月内超半数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披露[24]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1]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7][38] 特殊情况处理 - 利润分配等决议先据审计草案,出具正式报告后再决议[40]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42][43] 会议记录与保存 - 现场等方式会议需全程录音[44] - 秘书安排记录,含相关内容及表决结果[45][46]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秘书负责[52][5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解释[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