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3015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及授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 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