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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一二(3015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六九一二六九一二(SZ:301592)2025-08-26 18:5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 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若有)、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