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世科(300422) -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博世科博世科(SZ:300422)2025-08-26 18:52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博世科股份""公司")的投资决策行为,保障投资决策合 法化、科学化、专业化、高效化,根据《公司章程》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投资管理制度》 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应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 交至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未达到《投资管理制度》 规定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权限,但投资事项金额达到(含)人民币 1,000 万 元或其他等值之外币(均根据投资项目决策时汇率进行判断,以人民币金额为 准),该投资事项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1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