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3004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由董事会任命[5] 任期与办事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是日常办事机构[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天[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细则生效与管理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