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3,122,46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859.4718万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股东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13][14]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38]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39]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本次章程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8]
中科磁业(30114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