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中巨芯中巨芯(SH:688549)2025-08-26 19:39

会议与制度 -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7][8] 经营范围与章程 - 拟变更经营范围为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等业务[4][5] -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大会”表述修改等多项内容[6] 股份与财务 - 2023年6月13日经同意注册,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931.90万股[11] - 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47,727.6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0,795.70万股[12]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等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等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3][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1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6]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独立地位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1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8][2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审议[1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标准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股东大会相关 - 特定情形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董事与监事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6] - 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一人[30]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30]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和奖惩[3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3]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33]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5]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3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6]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42] - 公司因特定事项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