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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3013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欣灵电气欣灵电气(SZ:301388)2025-08-26 20:01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批准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 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