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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维远股份维远股份(SH:600955)2025-08-26 19:59

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37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股份总数55000万股[6][15] - 维远控股等不同主体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81]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标准内重大交易事项[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6]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未来12个月内拟支出达一定比例可不现金分红[116][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1] - 章程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