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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600955)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维远股份维远股份(SH:600955)2025-08-26 19:59

人员任期与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人员聘任与解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对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有决策权限[9] - 总经理对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有决策权限[9] 总经理办公会 - 例会原则上每周一召开,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25] - 由总经理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19] - 决策特定事项时应召开,如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等[20] 人员职责与限制 - 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向总经理报告[16] - 总经理完成预定目标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总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23] - 总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给他人[23] - 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23] - 总经理不得利用公司资产为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3] 违规处理 - 总经理违反条例非法所得归公司所有[24] - 总经理及高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4]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6] - 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6] - 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