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6885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