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3002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融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