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3002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职责与工作要求 - 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等提出意见[8]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查验证[9]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计部向其报告工作[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8] - 所作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 讨论关联议题,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形式为同意、反对、弃权[19] - 会议应制作会议决议和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字确认[22] - 委员或指定人员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3] 档案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