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非职工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有犯罪、破产清算等相关不良记录的不能担任董事[4] 董事职责与义务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9] - 董事辞任或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两年内仍有效[14] 董事解任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4]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9]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1/2[19] 董事会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26] - 证券投资使用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27]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28] - 未达股东会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28] -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均提交董事会[28]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0][3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3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5]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5] - 定期会议变更至少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一日[3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4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4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3] 规则相关 - 本办法“以上”等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6][47]
三博脑科(3012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