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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 - 公司章程
三博脑科三博脑科(SZ:301293)2025-08-26 20: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9,612,9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20,598.6987万元,已发行股份20,598.6987万股[7][22] - 公司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93,636,000股,面额股每股1元[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阳、于春江、栾国明、石祥恩分别持股17.92%、8.23%、8.23%、6.14%[20] - 发起人TBP 3Doctors (HK) Limited持股26.56%[20] 股份转让与权益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2个月及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37] 公司决策与会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63][65]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5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1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0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9] - 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4] 重大事项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计划[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85][18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