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提议主体为审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审计委员会关注要点 - 关注连续两年或多次变更事务所情形[17]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受处罚或被调查情况[17]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低于基准价情况[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8] 解聘情况 - 事务所分包转包等情节严重,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用[18] 改聘规定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20]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21] 主动终止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