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监督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往来[8] - 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