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工作内容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