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001299)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陕西美能清洁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美能清洁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 票权的组织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 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第四条 下述组织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一) 公司董事会; (二) 公司的独立董事; (三)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