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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能源(001299) -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美能能源美能能源(SZ:001299)2025-08-26 20:0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 会秘书报告。 (六)其他可能知悉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 知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持续 地报告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