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0012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 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 保,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对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未经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担保事项前,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 — 2 —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