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0012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能能源美能能源(SZ:001299)2025-08-26 20:02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委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一名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提名与细则 - 提名董事和高管需多道程序[11] -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人员列席[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由委员会提、董事会审[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