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能能源(0012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美能能源美能能源(SZ:001299)2025-08-26 20:0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0]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4]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股份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管理数据信息[20] - 董事、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3] 制度相关 - 违规买卖受多方处分,制度2025年8月25日施行[24][2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及修改,由董事会解释[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