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亿通(3002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亿通科技亿通科技(SZ:300211)2025-08-26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相关方[6]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规定,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3]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4]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5]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公告[21]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监督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责任与制度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27]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由相关业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权益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或财务部门执行[27] -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实施计划制定、质量控制等工作[27]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度安排,建立会计记录和账簿[27] - 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报告[27] - 若相关因素重大变化,有关部门应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决议并公告[27] - 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董事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29] - 董事等参与相关不当行为,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启动罢免程序[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2]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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