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条件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的交易需审议[7][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会议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3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35]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6]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6] 发言与表决 - 同一位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三分钟[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除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中小投资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48] - 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4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0] 决议披露与保存 - 股东会决议应在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列明相关信息[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55][56] - 股东会会议形成决议应以书面记载,出席董事需签字[57] - 股东会决议需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情况、程序合法性、议案内容及表决结果等[58] 其他规定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文件和审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58] - 新任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58]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58]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9] - 上报股东会审定资料应分类编号规范管理[61] - 审定项目整套资料原件由档案室存档,证券事务部等留复印件备案[61] - 股东会决议原件由证券事务部保管[6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6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65][66]
*ST亿通(3002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