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83130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海希通讯海希通讯(BJ:831305)2025-08-26 20:04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推行累积投票制[6][7]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表决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所持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2]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表决票数分别按对应拟选人数计算[12]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4] - 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或多人得票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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