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标准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事项发生前需报告,部分交易满足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6][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需报告[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9]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2][13] - 控股股东等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变化需报告[12] 报告主体与范围 - 报告人包括董事、高管等,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3] - 重大信息范围含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5] - 重大交易涵盖12类,关联交易包括8类[5][7] 监管关注 - 监管部门发出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决定文件需关注[12] - 监管部门向公司发出监管函等函件需关注[12]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等事故、收到整改通知等需报告[12]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修正业绩预告等需报告[12] - 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报告[12] 报告要求 - 报告人应在获知信息24小时内履行报告义务[27]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数据及披露表述原则上以公司公告为准[21] - 紧急时可先通知董事会秘书[24] - 董事会办公室可要求报告人定期提交信息[22] - 拟报告信息文件资料需责任人审阅签字后当天报送[22] 保密与责任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4]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职致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24] - 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要求赔偿[2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7]
ST英飞拓(0025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