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20%[11] 审议流程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2] 特殊情况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4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20]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资产总额5%等[9]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16]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公司应披露不分红或低分红原因等内容[17] -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公司应说明现金分红方案依据及未来规划[19] - 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应披露偿债等相关内容[1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19]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50%,公司应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1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2]
协昌科技(30141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