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用闲置自有、募集及超募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4] 额度审议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7] 额度使用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7] 管理流程 - 财务部编制年度委托理财规划、业务经办[13] - 审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17] 合作要求 - 与金融机构签书面合同明确相关内容[10][13][18] - 选资信、财务良好等理财机构为受托方[5][17][18] 禁止行为 - 不得将理财产品授予个人或其他公司投资[18] 责任追究 - 违规致公司受损或收益低预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