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协昌科技协昌科技(SZ:301418)2025-08-26 21:0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的2/3前暂停行使职权[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召集人或2名以上(含2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5]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2]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27] - 议事规则制定于2025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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