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3014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审计报告与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0] - 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发表意见[17]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9]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6]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6]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及任免[8]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2]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