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0012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联合精密联合精密(SZ:001268)2025-08-26 21:06

股份转让规则 - 每年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减持限制 - 董高申报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减持[10]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减持[10] - 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1]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高任职等信息变化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14]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高等持股及买卖等情况[14] - 董高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披露[14] - 董高违规董事会应披露情况及补救措施等[15] - 董高计划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5] - 减持情况需按规定报告并公告[15]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制度相关 - 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人员买卖进行日常监管和问询[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