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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首华燃气首华燃气(SZ:300483)2025-08-26 21:0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申请上市时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交易管理 - 董事和高管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收到确认意见前不得擅自交易[11]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12]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则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6个月[15] - 增持计划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15] - 披露增持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17]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7] 责任与制度 - 董事长为股份变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管理[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