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5] 职务解除与离职 - 特定情形下,公司董事、高管30日内解除职务[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6] 信息申报与手续办理 - 董事、高管离任后2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日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任的,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2] 异议处理与赔偿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申请复核[9]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