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6] - 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重要信息数据负有保密义务[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2]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2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督促审计计划实施等[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6]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一次审计[2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7日生效[29][31] - 制度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