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甄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 以上的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委员会选 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 1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