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圣元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