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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天源武汉天源(SZ:301127)2025-08-26 21:0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独立董事产生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 发现违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未处理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2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2][23]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3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9][31]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