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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斯金(0023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罗普斯金罗普斯金(SZ:002333)2025-08-26 21:08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 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