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斯金(0023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况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会议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5][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召开日期至少2个工作日前通知并说明原因[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等[14] 参会要求 - 公司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登记册,载明相关事项[16] - 个人和法人股东出席需出示证件及授权委托书[16] - 拟发言股东会议召开半小时前登记,发言和回答问题各不超十分钟[20] 会议报告与表决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其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1]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3] 投票权征集与实施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2个月内实施[27] 决议与记录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报股东会审议批准[3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