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宝股份恒宝股份(SZ:002104)2025-08-26 22:15

子公司管理 - 制度适用于恒宝股份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能控制的子公司[2] -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多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3] - 公司可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并委派人员[6] 人事管理 - 子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报送备案,人事变动需汇报[7][8]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要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0] - 子公司会计政策原则上应与公司保持一致[10]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2]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4] 交易管理 - 子公司交易需符合制度要求,超权限需经公司审议批准[14] - 子公司交易需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履行义务[16]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8]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报董事会秘书审核[18]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18]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经理层为直接责任人[20]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管理部门和联络人,及时报告重大事项[20]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接受财经、证券类媒体采访[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24] 档案管理 - 子公司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档案管理制度[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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