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三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2] - 主席由董事会任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6] 议事规则 - 法定人数至少两位成员,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6] - 常规会议通知至少提前3天发出[20] 记录与汇报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 每次会议后主席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内事项[24] 考核与生效 - 每年至少考核表现、章程及职权范围[29] - 职权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