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1] 投票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9] 会议规定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7] 决议相关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20]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1] - 有争议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1] - 判决后按规定披露信息,涉及更正及时处理披露[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4]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可制定不抵触章程的议事细则[2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华业香料(3008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