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 -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议 - 2021年2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1年2月4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同意意见[8] - 2021年2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激励计划实施 - 2021年12月24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4.43元/份[11] - 2021年因权益分派调整行权价格为4.215元/份[12] 期权注销 - 2022年5月19日注销21名激励对象148.22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4] - 2023年2月9日注销10名激励对象69.6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5] - 2023年6月13日注销7名激励对象9.6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7] - 202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9] 行权与价格调整 - 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20] - 2025年8月26日通过调整行权价格议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