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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01105) -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星岛星岛(HK:01105)2025-08-27 17:06

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薪酬委員會(「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1. 成員 2. 秘書 2.1 委員會秘書由人力資源部主管或其委派人士擔任。 3. 會議 3.7 會議記錄須由委員會秘書或本公司公司秘書備存。 會議記錄之草稿及最終版本須於 會議後一段合理時間內供全體成員傳閱,以供彼等分別作批閱及記錄。 4. 權力 5. 權責 2025 年 8 月 2 / 3 4.1 委員會有權向本集團任何僱員或董事索取為履行其職責所需的資料。 4.2 在與其職責有關的情況下,委員會獲董事會(「董事會」)授權根據董事會批准獲得 獨立專業意見之政策,獲取獨立專業意見之費用由本公司支付。 4.3 委員會有權根據本職權範圍履行職責,委員會職權範圍如有任何重大修改,必須由 董事會批准。 5.1 委員會將: 5.1.1 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若有)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 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訂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5.1.2 因應董事會所訂企業方針及目標而檢討及批准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5.1.3 獲轉授責任釐定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