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研股份(3016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沟通方式包括投资者说明会、股东会等[5]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6] 投资者说明会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7] - 特定情形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应召开[9] 活动后续工作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9] 咨询电话与档案管理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尽快公布[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1] 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3]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等八项职责[13]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技能[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4] 禁止与致歉情形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4] - 受处罚等三种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16]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6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