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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超研股份超研股份(SZ:301602)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 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 尽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的 人选由董事会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成员中选举产生。当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