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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超研股份超研股份(SZ:301602)2025-08-27 17:17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市超声仪器 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 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