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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研股份(3016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超研股份超研股份(SZ:301602)2025-08-27 17:17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6种时点或期间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2个交易日内完成[5]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8]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8]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8] - 董事和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0] 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 在8种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2][13] 新增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4] 离婚股份减持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14] 买卖禁止期 - 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内幕交易防范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近亲属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15]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6] 违规责任 - 交易非真实意思表示可免责,否则公司追究责任[18] - 禁止买卖期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8]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2]